深圳鼓勵外貿,有獨立網站資助200萬元
時間:2021-08-13
根據財政部、商務部《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及其兩個補充通知等文件要求,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了2021年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市場開拓扶持事項資助政策,對市內具備一定實力的跨境電子商務外貿企業,通過其獨立網站銷售渠道開拓海外市場,為國創匯,發展較好,擇優資助。每個項目(企業)給予200萬元資助。
【國辦發〔2017〕84號】文件,《關于積極推進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的指導意見》要求“培育100家左右的全球供應鏈領先企業”,“鼓勵企業深化對外投資合作,設立境外分銷和服務網絡、物流配送中心、海外倉等,建立本地化的供應鏈體系”。可見各級政府對外貿跨境電商產業的支持力度非常大的。
《跨境電子商務獨立網站項目》:
一、申報條件:
1、獨立網站2019年1月1日前上線運營,至今運營情況良好。
2、獨立網站近一年(2020年7月-2021年6月)平均每月出口銷售額30萬美元(含30萬)以上。
3、獨立網站域名系申報主體50%及以上控股股權。
二、資助金額:
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獨立網站項目進行專家評審與專項審計,擇優進行資助,每個項目給予200萬元資助。
每個企業申報資助的獨立網站項目數量不超過2個,其相關聯企業不得重復申報。
三、申報材料
1、2019、2020年度審計報告復印件
2、2019、2020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
3、企業信用報告原件
4、營業執照電子版
5、項目申請書(申報系統打印)
四、申報時間
1、網上填報:2021年8月13日—2021年8月25日18:00。
2、紙質材料提交:2021年8月13日—2021年8月27日17:45。
信息來源:深圳市人民政府
附注:
《跨境電子商務數字化應用項目》資助金額200萬元。(略)
《公共海外倉獎勵/資助項目》資助金額200-300萬元。(略)
文件摘選:事后監督檢查和補充說明:
(一)對于獲得資金支持的申報外貿單位,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財務、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,嚴格按照規定使用資金,并自覺接受財政、商務、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,配合商務部門開展業務、資金統計監測,妥善保管項目申報材料。
(二)申報外貿單位在資金申報、使用等過程中,存在利用不正當手段騙取、截留、擠占、挪用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,按照失信聯合懲戒有關規定予以處理,并按照有關法律、法規、規章的規定追究相應責任;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;造成資金損失的,由商務部門收回資金。
(三)已經資助過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;同一單位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相同項目、同一筆費用支出不得向有關部門多頭申報。經核實屬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的項目,將取消該外貿單位的申報資格并追究法律責任。
(四)資助撥款按照申請書銀行賬戶信息辦理。因企業名稱變化、賬戶信息更改或企業填寫錯誤等原因導致撥付不成功的,原則上予以辦理一次撥款信息更改并再次撥付。獲得資助的外貿企業應當按照要求辦理資金撥款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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